8月7日下午,由北京市司法局、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、北京市律师协会、北京市公证协会、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等单位协办的“爱相随,法律援助在行动”公益宣传活动在北京电视台举行。活动以“十大爱心行动”发布仪式为形式,全面回顾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20年来的发展历程、取得的成就。
据介绍,1996年,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,成为国内第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省级基金会。1997年,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。2000年,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成立。2003年,国务院《法律援助条例》正式实施。2009年,《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》正式实施,全面推动了首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。二十年来,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3.8万余人次,批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.56万件,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.19亿元。
二十年来,北京市法律援助组织机构从1996年的1家法律援助中心1家基金会,发展到今天市区两级有17家法律援助中心,并设立了市工会、妇联、残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分中心,516家街道(乡镇)法律援助工作站、6760家社区(村)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,同时市司法局还扶持设立了8家社团民非法律援助组织,形成了以政府机构为主导,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网络。与此同时,还设立了“12348”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和集信息发布、在线咨询等多功能的北京市法律援助网站。
随着社会的发展,20年来,北京市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,将交通、医疗、工伤事故,人身伤害,水资源纠纷和环境污染类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,降低了农民工、老年人案件的受理门槛、扩大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。
目前,市区两级政府均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,并且逐年增加经费投入。从2009年的近1900万元提升到2015年的5000万元。
活动现场还举行了捐赠仪式,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收到社会各界爱心捐赠善款800余万元。